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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法院宏路法庭创新机制调处道路交通事故纠纷

2024-08-26 11:54:10   来源:福清市融媒体中心

福清新闻网8月26日讯(记者 陈川)日前,市法院召开宏路法庭创建“枫桥式人民法庭”新闻发布会,法治日报、福建法治报、东南网、福州电视台、福清市融媒体中心等多家媒体应邀参加会议。会上,市法院通报了宏路法庭今年以来创建“枫桥式人民法庭”的工作成效,并发布涵盖诉前调解、民事、刑事、执行等道路交通事故纠纷领域的典型案例。

据悉,近年来,随着汽车保有量不断上升,道路交通事故频发,大量的机动车交通事故纠纷涌入司法程序。这类道路交通事故纠纷通常涉及人身损害与财产损害的多方面赔偿,往往呈现疑难复杂、案件争议大等特点。如何及时保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今年以来,市法院宏路法庭践行“枫桥经验”,探索出一条处理道路交通事故纠纷的有效路径。

据了解,2022年3月,市法院牵头联合市公安局、司法局,升级福清市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纠纷多元调处中心建设,推动配备专职行政、人民调解员7名,依托宏路法庭,推行“团队常驻+法官轮值”模式,建立以专业审判指导专业调解的诉源治理新平台。通过“初筛+细选”,将争议不大、矛盾不深的案件提前介入人民调解和行政调解。涉及伤残等级、护理依赖等金额较大,保险公司争议较大的案件,由法官牵头指导,调解员协同配合,保险公司协助参与制定调解方案,进一步提高调解成功率及协议合法性。

两年来,市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纠纷多元调处中心共受理道路交通纠纷3256件,调解成功2829件,调解成功率86.9%,促成诉前调解和解93件。此外,该中心还扎实推进诉源治理,今年1月—7月,进入诉讼程序的道路交通纠纷案件数量同比下降16.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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