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福清新闻网 >> 新闻中心 >> 福清要闻 >> 正文

家庭共济账户可为家人代缴城乡居民医保费

2024-01-05 13:32:04   来源:福清市融媒体中心

福清新闻网1月5日讯(记者 滕端钦)记者获悉,为方便广大城乡居民参保缴费,发挥职工医保个人账户资金互助共济功能,提高个人账户资金使用效率,即日起,职工医保参保人可以使用本人医保个人账户资金或家庭共济账户资金,为家庭成员缴纳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费。

操作步骤一:绑定家庭共济成员。职工医保参保人可通过“闽政通APP—医保服务—家庭共济”或“福建医疗保障”微信小程序等,开通家庭共济功能,并邀请家庭成员加入。

步骤二:代缴居民医保费。完成家庭共济家庭成员邀请后,缴费人可通过“闽政通—医保服务—代缴城乡居民保费”或“福建医疗保障”小程序模块,按照相关提示完成医保个账共济缴费。

相关工作人员温馨提示,目前家庭共济代缴服务暂时还无法代缴新生儿、需部分缴费的医疗救助人员等特殊缴费方式人员。代缴前请务必确认选择的家庭成员尚未通过其他方式缴纳医保费,否则将导致重复缴费。

当缴费人使用代缴服务为本人缴纳城乡居民医保保费时,优先使用本人医保个人账户资金代缴,资金不足时方获取家庭共济账户资金代缴。为确保缴费与待遇准确匹配,缴纳当年保费的代缴服务将无法退费,请谨慎使用。

由于医保部门通过批量代缴方式为参保人提供代缴服务,缴费人无法通过税务平台“已缴费查询”查询缴费状态。医保部门批量代缴成功后,符合规定的参保人方可向税务部门申请打印发票、申请退费等常规操作。查询待缴人员列表需与税务交互预计需1—2分钟,查询的过程中请您务必不要关闭窗口,关闭窗口后需刷新后重新等待。

打印     关闭     复制链接
推荐
热点
0.159073s